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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联讯造假案怎能草率了事?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16日表示,2013319日,证监会对海联讯进行调查,经初步调查,海联讯涉及骗取发行核准、信息披露违法等两项行为。

  对此,证监会决定,对海联讯处以782万元的罚款,对信披违法给予警告,并罚款40万元,合计 822万元。与此同时,对实际控制人张锋等人处以不同额度的罚款,并对张锋、邢文彪、杨德广三人处以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事实上,早在2013322日,海联讯就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随后,在自查过程中,海联讯也揭露出自身存在虚增收入等违规行为。

  此外,在证监会宣布海联讯的行政处罚及禁入决定前,深交所也对海联讯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并将上述违规行为及深交所给予的上述处分,记入到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显然,海联讯这一造假案件又震惊了整个市场。不过,鉴于证监会对海联讯的处罚力度,却引起市场的争议。

  海联讯为实现上市目的,骗取发行核准。对此,海联讯造假事件的牵涉范围不仅是上市公司自身,而且还牵涉到中介机构乃至创业板发审委。

  从公司自身来看,违规造假意味着公司的品牌价值大幅降低。此外,因公司的违规造假行为恶劣,已经触及到退市新政的强制退市条件。至此,海联讯不排除成为退市新政颁布后的首批退市股票。

  从中介机构来看,以平安证券为首的中介机构必然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此外,会计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等机构也理应承担重责。

  实际上,平安证券对大家来说并不陌生。从胜景河山到万福生科造假案,均离不开平安证券的身影。

  前一段时期,平安证券因万福生科造假案而遭遇7665万元的重罚,并暂停了3个月的保荐资格。然而,时隔不久,平安证券又因海联讯造假事件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显然,无论从保荐还是从持续督导、投资者索赔等角度来看,平安证券均要负上不可推卸的责任,而接连的重大违规事件,也必然考验到证监会对其处罚的力度。假如证监会仍然对其处以罚款或暂停几个月的保荐资格,则属于明显的“纵容”行为。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面对IPO申请文件的多处漏洞,创业板发审委委员又怎能视而不见呢?

  虽说创业板发审委委员的工作任务繁重,但IPO申请文件频频发生问题早已是家喻户晓的事情。对此,谁为海联讯等造假企业开绿灯就确实值得思考。若确认发审委员与拟上市公司之间存在不可告人的利益输送行为,证监会又将会如何判罚呢?还是会依旧“草率了事”?

  对此,无论是万福生科造假案还是海联讯造假案,上市公司频繁暴露出违规造假等恶劣行为,实质上是在考验证监会的公信力,考验退市新政的落实力度。显然,若证监会对上述违规造假事件仍然采取“草率了事”的态度,实质上就是一种纵容违规犯罪的行为。

  因此,笔者郭施亮认为,在海联讯造假事件中,不管是海联讯本身,还是平安证券等相关中介机构,或者是可能涉及利益输送行为的创业板发审委委员,一旦确认相应的违规行为,都应该给予最大力度的判罚。由此可见,海联讯一案又将是考验退市新政的经典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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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施亮

郭施亮

473篇文章 3年前更新

财经评论员、财经专栏作者、2013年搜狐年度最佳行业自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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