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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新规能否改变A股的命运?

  1116日,号称“史上最严的退市新规”正式落地,此举也为部分上市公司敲响了警钟。时至今日,退市新规已执行接近1个月。面对着各方的关注,退市新规也给市场看到了一点曙光。

  截至1215日,A股上市公司中已经有33家公司发布被立案稽查、存退市风险的提示公告,其中不乏一些享有盛名的上市公司。然而,从上述33家上市公司中,ST公司却不足10家,而其余多为非业绩亏损却存在信息披露违法等问题的上市公司。

  根据1116日正式实行的退市新规,其中重点明确以下五大举措。其中包括,实施主动退市制度;明确实施违法公司的强制退市制度,欺诈发行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且一年内交易所做出终止交易的决定;严格市场类强制退市指标;完善配套制度安排,设置退市整理期以及加强对退市公司股票投资者的保护等。

  显然,从近期披露的资料显示,遭到立案稽查的上市公司,主要存在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规等问题。而从多家上市公司被稽查的数据统计,存在信息披露违规的上市公司占比却明显偏多。

  据相关规定显示,上市公司若因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而遭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交易所将会对相关上市公司采取退市风险警示。如上述上市公司在暂停上市阶段,其重大违法行政处罚决定书依然未被撤销的,则上市公司将会被实施终止上市。

  由此可见,在退市新规落地之初,就有多家上市公司遭到退市风险的警示,也为未来市场提升“优胜劣汰”功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不过,上市公司因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而发布退市风险警示的措施,这仅仅是第一步,未来A股的退市力度能否得以保障还需要进一步观察。

  在A股市场,长期存在着“上市难,退市更难”的问题。据统计,自2001年以来,包括强制退市以及自主退市的上市公司,两市仅有78家。换言之,13年来,A股市场的退市机制长期得不到理想的效果。

  近两年,得以退市的上市公司少之又少。其中,2014年退市长油成功退市的背后,却遭到了多方的质疑。

  一方面,退市长油是2012年退市制度改革以来的首家因财务指标而退市的上市公司。与此同时,它也是退市整理板第一家进驻的上市公司。显然,近两年A股市场的退市制度改革确实没有取得实质性的效果。另一方面,退市长油的成功退市,还得益于其借助大额计提等手段增加当年的亏损额度,从而加速其退市的步伐。否则,退市长油也未必能够顺利退出A股市场。

  与A股市场相比,以美国为首的国际性成熟证券市场的退市率却取得了喜人的成绩。

  据统计,1995年至2012年间,纽交所共有3000家左右的上市公司实现了退市,而纳斯达克市场共有8000多家公司完成了退市的任务。除此以外,在2005年至2012年间,纽交所退市的上市公司市值高达3.1万亿,同期新上市公司的市值规模仅有1.3万亿。换言之,在高退市率的大背景下,也充分保证了当地市场的“优胜劣汰”功能。

  加快推进退市新规,进一步强化强制退市及严格信披制度,其背后实质上是为了迎接即将到来的股票发行注册制度。

  与沿用13年的核准制相比,注册制作为市场化程度最高的发行制度,其核心在于强调市场化的作用。换言之,若上市公司的申报材料符合相关的要求,基本将本该披露的信息披露出来,则企业能否成功发行上市,则完全由市场进行判断。

  显然,笔者郭施亮认为,注册制的全面铺开,一来是为了解决长期存在的新股发行“堰塞湖”的问题;二来是为了加快提升我国股票市场的直接融资功能,为大量的中小微型企业创造更多的融资机会;三来是为了打破以往核准制下发审委“一揽大权”的局面,改变市场长期存在的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混乱现象。

  不过,在注册制到来之际,退市新规就被赋予了很高的期望。显然,在注册制下,A股市场能否实现“优胜劣汰”的功能,一方面依托于退市新规来提升A股市场的整体退市率;另一方面借助证监会的权力转移,强化监管等手段来打击市场的不合法行为,进而起到震慑违规上市企业的作用。

  不可否认,在A股市场中,上市难,退市更难。而如何打破这一被动局面,进而实现市场的“优胜劣汰”功能,确实很考验管理层的操作水平。对此,笔者认为,在这一关键时点,退市新规的执行力度将受到各方的关注。而在未来全面铺开注册制的大背景下,退市新规不仅承担着重要的使命,而且还决定着未来A股市场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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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施亮

郭施亮

473篇文章 3年前更新

财经评论员、财经专栏作者、2013年搜狐年度最佳行业自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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